第三百四十二章 钦犯刘仁轨(2 / 3)

加入书签

经过勘察,发现有七人是被人用刀砍死的,可还有五人却是死于弩箭之下。

这就有问题了。

如果死者都是用刀杀死的,在大唐,民间是允许持刀剑的,这样凶手的范围就广了。

可大唐禁止私人拥有弩箭,甚至连县一级官府衙门,都没有配备弩,而只是弓。

李道宗也提醒不可轻率。

刘仁轨感激地看着李沐道:“谢过大王,大王不必为难,罪臣确实犯了律法,这枷还是戴着吧。”

既然已经说出去了,李沐就不想再改口,坚持道:“无妨,若皇上怪罪,由本王一力承担。”

县令吴刚还在犹豫。

神机卫士兵从堂外进来,替刘仁轨打开了手枷。

县尉嘛,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长,只是权力要略小些。

李沐闻听,愣了好一会,刘仁轨?不会就是之后大败百济的名将刘仁轨吧?

想到此,李沐起身走到刘仁轨面前,问道:“你何处人氏?可有表字?”

“罪臣汴州尉氏人,表字正则。”

李沐基本可以确定,便是此人无疑,如此,李沐便动了延揽之心。

“谢过大王。”刘仁轨躬身道。

“你的案子之后再说,先说说崔氏店铺灭门案。”

“遵命。”刘仁轨开始述说。

三天前的早晨,刘仁轨刚进县衙,就有人来报官,说是东大街的四海货栈出了命案。

刘仁轨当即带着几名捕役去了案发现场。

根据李沐的记忆,在魏征的力保下,李世民是赦免了刘仁轨的罪名,还升了刘仁轨的官,虽然依旧是个八品的小官,可总算是升官了。

相当于后世一个县公安局长,升到了县政法高官。

如今既然送到自己手里,李沐自然不能放过。

“来人,替他松开。”

县令吴刚轻声提醒道:“大王,这是钦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历史军事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