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人鹰联手,横行燕山(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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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杨硕着眼于整个京城,却发现,金钱这东西,却是必须要有的!

火罗公主黛琳儿有资财无数,所以能赔偿给红绯绿翠十金之资,既展现了她的大度,又能获取杨硕好感,一举两得。

而若是杨硕的仆从侍女不小心惹了别人的话,杨硕手中没有资财,又当如何?

把自己仆从侍女交出去?

如此一来,必然要丢掉人心,而且杨硕也算是个护短的性子,这种事情也做不到,一旦做出了这样事情,对他心境也会产生极大影响,对将来修炼有所阻碍。

就算不能胜,喷出毒雾,阻碍住敌人,杨硕也能有机会骑乘血绯,直接飞天而起,即刻逃走……

燕山之中,玄鹰已经是空中霸主了。

一般的玄鹰,也就是淬体巅峰层次,达到炼气层次的都极少。现在血绯达到炼气中阶,又拥有毒雾,差不多可以在整个燕山的空中横行了!

“如果我骑乘血绯,以破云弓伤敌的话,就算是一些陆地霸主,武师层次以上的猛兽,恐怕……”

看了眼自己身旁放着的破云弓,杨硕双目不由得一亮。

但是不交出侍女,又没有资财赔偿,岂不是要和对方交恶?

可以说,人情交际,钱财这东西,的确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点,杨硕不得不承认!

哪怕没有人情交际,将来杨硕要脱离镇国公府,自立门户,那时候购买房产、田产,也需要一笔巨大的资财。购买仆从、下人,每月供给月例银子,也是一笔巨大开支。总不能让杨硕带着红绯绿翠,跑到燕山之中,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就那么一穷二白的生活吧?

所以说,赚取钱财,也是杨硕的当务之急。

血绯飞在空中,几乎是立于不败之地了!

只是它缺乏对陆地上猛兽的远程攻击手段,所以虽然不会被那些猛兽威胁到,但是它也不能伤到那些陆地猛兽。

但是,如果杨硕骑乘血绯,以破云弓对付陆地上的猛兽的话,恐怕任何猛兽,都要遭殃了……

“正好,我现在,需要猎杀一些珍奇异兽,获取皮毛材料,卖出去,换取金钱。我和血绯联手,要猎杀异兽,应该极为容易!”杨硕心中暗道。

之前在镇国公府的时候,杨硕倒是不需要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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