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标枪棱堡俱成灰(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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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大丈夫,功名战场取!”这些年,在秦国武力统一全国,并持续强悍的扫荡四夷,以武立国的观念也深入人心,对于秦国的男儿来说,如果不当兵,或者没有得到军功的话,那就会被人所瞧不起。

韩安国渴望有一天能够衣锦归乡,有一天能够披红戴花,让郡里的那些美貌小妇人一个个用多情的眼眸看着自己。

“韩军侯,快看白夷人?”就在韩安国心中念头百转之时,旁边有士兵惊声叫喊起来。

待韩安国转头看去,却见侧翼方向,一队色雷斯的士兵拎着长约一个高的标枪,正作势准备欲投掷。

与拥有机弩的秦军相比,色雷斯人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技术,注定他们不可能如秦军一样有先进的武器助阵,不过,色雷斯人也有自己的拿手利器,那就是他们手里锋利强劲的标枪。()

恐怖与绝望弥漫在色雷斯人心头。().

秦军的青铜制弩,就象刺猬的尖刺,密密麻麻的射来,在不到一百步的距离上,就算色雷斯人的身体再壮实,也无法抵挡住由机刮力量创造的千均之力。

冷兵器时代的步兵作战。

一般来说,以长枪兵、刀盾兵为主,秦军则相反,他们更多的依赖弩机作为远程打击力量,而一旦两军靠近,则秦国士兵往往一手提着酒器,一手持着青铜利剑,呼喝着叫喊着飞奔上前。

等到肉搏战杀死了敌卒,秦兵以利剑割去首级以为军功,如此血腥的杀人方式让秦军在战场上屡屡占得上风,而今,面对人高马大的色雷斯人,重新组建起来的秦军步兵将士们再次拾起了传统作战方式。

标枪。

也就是长枪。

它的发源,是色雷斯人的老对手希腊人发明,在后世的奥运会上,标枪项目也是田径系列项目中的一个子项。

色雷斯人有的是力气,对于他们来说,用力气投掷标枪是如此的简单自如,就象每天吃饭睡觉一样,而在不间断的训练下,他们手里的标枪也是精准无比,几乎是指向哪里就能投掷到哪里。

“卟,卟——!”

“大秦,大秦!”季心疾声大呼。这是他第一次独挡一面的参与一场生死倏关的大战,也是他在西征途中经历的最重要一战。

军侯韩安国的一队士兵,位于战阵的最前面,在他的前面,乱哄哄的色雷斯士兵的眉眼在火光的照映下,也能分辩的清清楚楚。

“弟兄们,瞄准了,发射!”

“发射!”

出生于齐地的韩安国,没能赶上秦国统一之战的末尾,就连南征之役他也没有运气参加,而在地方郡县当了一任军侯五年之后,韩安国毅然的辞别了家人,决定参加第二批的西征秦军队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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