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第77节(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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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少钦只在乎林晩怎么看他,别人怎么看他,他无所谓。

林晩对他做买卖的事情还挺支持的,有空的时候,还会帮他一起卖东西。

至于许朝歌……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她只在乎吃的,做吃食买卖,不仅能赚钱和票买各种各样的好吃的,还能天天吃到她二哥做的各种各样的好吃的,别说被人看不起,就是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她也能将对方反杀,再继续做买卖。

因为生意好,赚了不少钱和票,第二年,他们就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不错的房子,不用再租房子住。

他们去上学的时候,陆少钦和许朝歌就在家里带孩子,做家务,日子清闲得许朝歌都有一些不适应。

于是,她反过来拜林晩为师,和她学中医。

她这人虽然读书的天赋一般,但学中医的天赋还是挺高的,不然,也不会小小年纪就是治疗跌打损伤的一把好手。

和林晩学了大半年,已经懂了不少东西。

改革开放后,陆少钦就带着许朝歌一起在林晩他们学校附近做点吃食的小买卖,赚些钱和票补贴家用。

之后的两年多时间,林晩和顾北平继续忙活学业上的事情,陆少钦和许朝歌继续做买卖赚钱和票。

等林晩和顾北平毕业的时候,陆少钦和许朝歌的生意已经做得挺大的,钱和票也赚得盆满钵满。

赚的钱,陆少钦只存了一部分,当家用和应急用,剩下的,全部都用来在北城买房。

许朝歌虽然不知道他买那么多房干什么,又住不过来,但也没反对,因为那些钱和票严格上来说,基本都是陆少钦自己赚的,她就一打下手的,平常吃得比赚的还多,陆少钦肯分他一份,已经是拿她当亲妹了,她再不识好歹,都不用陆少钦动手,她自己都能把自己揍死。

林晩和顾北平毕业后,几人聚在一起商量一下,决定像来北城之前说好的那样,回南城去发展。

别看买卖小,钱和票却赚了不少。

因为他做吃食的手艺好,又是在学校附近卖的,人挺多的,还有就是,改革开放刚开始大多数的人都还在观望,很少有人像他一样付出行动,所以,竞争并不大。

当然,凡事有利必有弊。

他的买卖虽然做得红火,但却被很多还没有接受个体户的存在的人看不起,觉得他是在投机倒把。

不过,陆少钦并不在乎,包括和他一起做生意的许朝歌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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