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食不言寝不语(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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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真不能怪陈静之,他从成婚后就给长姐带儿子,悉心教导。

陈老爷夫妻和老太爷跟着嫡长子陈明宇一同生活,二子和三子全都分出去单过,只是他们就住在隔壁。

这一条街都是陈家六老太爷的,陈静之的父亲陈朔是陈家的嫡次子,排行第六,只有陈静之和已故的陈氏一儿一女。

六老太爷那是陈家有名的富人,陈静之自然也是有钱人。

陈静之的四子和五子都出去游学去了。

游学是陈家给子弟们最好的待遇,外出游学可以增长很多见识。

陈静之为此对她更是尊重了,他们家算是最平静的后宅了。

陈夫人如此大度更重要的是陈静之没有再行纳妾。

她有时候开玩笑说要给他纳妾,陈静之都玩笑着回道:“在纳一房,再生几个儿子,我那点个家产都不够他们分的了,就这样吧。”

陈家的规矩很奇怪,陈家书香门第,子孙全都读书,多数的并不擅长做生意。

所以陈家的铺子少,良田多,到如今都是由族里集体打点。

但凡考过秀才功名的都可以去游学。

自从老五也出去游学后,陈夫人就没有再带过孩子。

原本她是想要带长孙的,可是陈老爷不同意。

陈静之道:“谁生的谁去养,送我们这来算怎么回事,让他们领回去,我看着闹心。”

陈夫人没有办法只能把孙子送回去。

读书人不讲究金银,也就随他们去了。

至于陈家的子孙,只要成家就要分出去住,哪怕是住在隔壁,吃食财产都是早就分了的。

至于分出去的铺子和田地,可以自己亲自经营,也可以继续由族中打理。

所以陈家的子孙都很和睦,分的财产都是固定的,多少间铺子,多少田地,多少庄子。

除非你父亲是个能生的,或者是个败家子,否则族中给赚的足够存下儿子们的分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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