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不起的老公,我不要了 第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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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圳肃着张脸低头查看手机,陆志强还没有传来任何东西。陈特助觉出老板有些低气压,是不是昨晚以及刚才没有休息好,他记在心里,想着把后面的行程安排的更合理些。

而陆志强这边效率确实慢了,闫圳并没有告诉他,老板娘又回了出租屋。在老板住处外守了一天也没见人出来过,直到夜幕降临,数到老板所住的楼层,陆志强才发现,那里漆黑一片。

他立马飞车回出租屋,也是巧了,刚停好车,就见安拙朝着小区走来。陆志强低头思索,先前他还觉得圳哥有点小题大作,老板娘一个金丝雀,就算是跟他闹了别扭,不过是换个地方住而已,还能翻出什么水花来。

现在看来,水花还是有的,至少她每次回家的时间是规律的,所以,她白天到底去了哪里?

第25章

漂亮女孩很多,加上现在整容技术的日趋成熟,双眼皮挺鼻梁、丰满唇形尖下颏,后天也可获得。闫圳对“美”早已审疲劳了,他接触到的大部分异性包括他自己,全都拥有不错的皮囊。

千篇一律,多美也不当回事了,看得太多,腻了。

仔细想想,闫圳发现安拙的五官并不是现在流行的大众审美标准,她单眼皮,山根并不明显,整个鼻形小而翘,从侧面看十分的少女,嘴唇小巧,并不红。就因为这个特征,闫圳每次都忍不住吻它,看着粉白的唇在他的啃|咬下一点点变得水润而红艳,是独属于他的特殊爱好。

可就是这些单拿出来并不出众的五官,合在一起却出奇的漂亮。你可以说不欣赏安拙这一款,但得承认她很漂亮。

机场贵宾休息室,闫圳看着陆志强给他发过来的照片,翻了半天,都是些室内室外环境照,他电话打过去询问:“她一早出去晚上才回来,那天去哪了?”

陆志强被问住了,又不敢质疑老板,您没让我盯啊。一时语塞,闫圳没深究,只吩咐道:“查查她每天的行踪,随时汇报。”

陆志强:“是,明白。”

闫圳肯放安拙回去,这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是不信天天在家呆得好好的人,怎么说变就变了,一定是有外因。闫圳意识到,安拙的世界闯进了新的东西,他不再是她唯一的精神所念。

所以,他顺势而为放她回去,就是要找出她这么闹的根本原因或底气。

现在不是有一个说法,美人在骨不在皮,要闫圳说,这是断章取义。皮囊当然重要,骨相是锦上添花。安拙就长了这么一个好骨相,当然这是以闫圳的审美来评估的。

安拙身高164,在许多爱高挑美人的男人眼里,光这一点就不及格,可闫圳喜欢,太高太矮的他都不喜欢,这个身高于他刚刚好,可以自然地揉她头顶的软发,掐她后颈也很得劲儿,搂在怀里,她的气息拂在他喉结上,能痒到心里去。

闫圳也是在娶了安拙以后发现自己审美偏好的,他少年时期喜欢的女明星都是同一款,全部都是单眼皮,五官小巧精致,中等身高四肢纤细,女性特征却发育得很好,如安拙这样的。

眼睛隐藏在眼罩之下,闫圳可以毫无顾忌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那些过往的记忆比想像中来得清晰、全面。闫圳忽然了然,原来最终挑上安拙来代嫁还是有迹可寻的,浅意识里他挑了个自己钟爱的款式。

飞机马上落地,陈景中小心地提醒着老板该醒一醒了。闫圳全程清醒,他摘下眼罩,窗外已经能看到城市里的高楼大厦,他竟然占了整个旅途的时间来思考有关安拙的事情,从来没有过,他感到一些不可思议。

登机后,闫圳把手机关掉,陈景中按他的习惯帮他要了一个眼罩。闫圳戴上,开始闭目养神,可心一直都静不下来。

所思就有所想,闫圳想起一些他从不曾回头看的往事。

大四那年,新学期开学,他哪里能想到,涌进校园的新生里会有一个女孩被他娶回了家。整个大学期间,追闫圳的人太多了,亮明有女朋友后,也没有阻挡住追求者的脚步。只能感慨社会是进步了,女孩子的胆子一个比一个大。

按理说围绕在闫圳身边的莺莺燕燕太多了,怎么也不会注意到低调的安拙。现在回想,闫圳也说不太明白,也许是因为雨天篮球场上,观战的都跑去躲雨,只有她顶着件外衣还在坚持着;也许是每次偷偷跟着他,虽不会跟他说话,却每每总是闹出状况,想不注意到她都难;也许以上都不是,仅仅是因为她的名字,安拙,安卓,一下子就让他记住了。

从第一次注意到她开始,她好像时不时就会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闫圳那时对她的印象,漂亮不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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