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民间高利贷(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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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朝那是小农经济时期,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兼并前所未有,大部分人沦为佃户。

佃户粮食不够吃,可是这個时代,除了编户齐民就是部曲,没有佃户。

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地主利用这种方式把佃户固定在自己的田里,让佃户终身无法脱离。

所以,这是控制佃户的一种经济手段。

这在唐庄园经济崩溃之后的宋明清是非常常见的。

王安石的青苗法是从民间高利贷那里把贷款权抢过来。

王安石讲究利出一孔,由各地官府给百姓贷款,百姓把钱还给官府。

创收的利润点来自民间高利贷。

王安石改革青苗法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为大宋朝廷创收。

这样粮价就会有所下降。

等到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时候,重点改革了青苗法。

等到唐代的时候,出现了青苗法。

官府从中赚取利息。

青苗法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大宋王朝的权力者得到了一个敛财的工具之后,就变成了嗜血的怪兽。

李衡看了一眼诸葛融,疑惑道:“之前荆州也是如此吗?”

“每年如此。”

李衡道:“编户齐民的粮食也不够吃一年?”

等到四月青黄不接的时候,没有粮食吃的农民,就只能找地主借钱买粮食。

在粜米时价格不能低于本钱,有可能会有所盈利。

地主一般给的月利息是百分之三十以上。

佃户知道还不起,但又必须得借。

地主知道佃户还不起,没指望全部还,能还多少还多少,不能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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