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计谋歹毒(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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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乳娘曾说老夫人想要她表姐夫休弃表姐的原因,一人婚后多年不孕,按照律法女子便没有做到履行妻子的义务,夫家有权休弃不必经过官府同意。

庭渊很欣慰他会觉得这是在刁难女子,而不是觉得这是应该的,他道“追求男女平等,可男女之间又何时平等过夫妻之间不曾有育并非都是女子的原因,有些男子先天条件不好,以男为尊,便要将罪责都推在女子的身上。”

可以说朝堂官员有七成都不知道存在这样的律法,只有掌管刑罚律法编纂的官员才需要深入研究,他不参与这些内容,了解常用律法就足够了。

男女婚约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媒人牵线,媒人便是证人,双方若是都同意,其中一方悔婚,要给另一方补偿。

第一种是口头约定,由父母双方私下约定,没有见证人,若是交换了信物便不能轻易悔婚,同样需要双方同意才能悔婚,若是没有交换信物契约便不算成立,可以自由悔婚。

第三种是书面定婚,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婚书在纳吉时便要一并送至对方家中。

庭渊问他“表姑娘与杨兰玉之间有婚书,他一人往大了说,只是差了一个明媒正娶,在衙门登记在册名义上她就算杨兰玉的妻子,她若真去县衙告杨兰玉奸污,你觉得她能有几分胜算律法规定女子要履行作为妻子的义务。”

伯景郁点头“我知道,对应的丈夫也要尽到养家的义务。”

“那你可知妻子的义务便包括同房与生育拒绝履行义务是可以被随意休弃的。”

伯景郁愣了“为何我不记得律法中有这一条。”

陈县令忙道“确实有,不过是补充条例,这个条例是三代君王颁布的律法中注明的,初定时写的是生子,律法颁布后,导致民间有三成的女子因婚后没有生子被夫家休弃,短短三年便有不少女子为了不被休弃而执着生子,不少女子死于生产,各地出现不少女子因生不出儿子又不想被休弃便杀夫的案子,后再修改为生育,律法三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如今新修的律法并未写明夫妻之间同房,却有注解夫妻之间遵循先律,若拒绝同房,便是违反律法,男子有权强制执行且不构成奸污,因此庭公子的话并未出错。”

婚书也分两种,一种是由双方长辈及本人签名画押,双方共同前往官府交由姻司盖印誊抄一份交由姻司保存,婚约生效,原件各自带回家中保管,任何一方反悔,对方都可以去衙门诉讼讨理。

另一种是纳吉后不送至官府交由姻司盖印,待亲迎礼成后,两人再至姻司盖印誊抄,期间若是一方反悔同前两种相同,只要对方同意,愿意将礼品婚书退回,收回婚书重写退婚书签字画押,婚约便可就此作罢。

有书面约定,即便是没有至姻司盖印,同样具有律法效力,只是不如盖印的律法效力强。

杨兰玉与表姑娘之间有婚书,无论是哪种,只要在婚书上签了字,两人之间的婚约就已经达成,杨兰玉即便是未经表姑娘同意强制与她发生关系,表姑娘想要诉他,诉赢的概率十分小,一人本就有婚约在前且婚期将至只差了亲迎这一步,很大概率衙门会要求一人继续履行婚约。

伯景郁听完一人的话十分震惊“这未免太刁难女子了。”

让陈县令比较震惊的是庭渊的学识如此渊博,竟能将这常人不知的律法也牢记于心。

这得多亏从前那个庭渊看的书多,将这些都牢记于心,庭渊才能讲出这些律法。

胜国科举考学比较全面,律法也在科举考试的范围内,科举的成绩是以各科排名综合来决定总排名,再根据考生擅长的科目做区分。

科举考试的律法范围是百姓均可查阅的律法,只有真正入朝为官后,法考内部才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隐藏律例。

不知道这种隐藏的条例倒也不是伯景郁的过错,他也要学律法,学的是新修版的,这种隐藏的律例他确实不知,除非将胜国历代的律法条例全都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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