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草原狼群(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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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呜……”受伤不轻的草原狼并没有转身逃走,反而是被激发出了凶性,不顾一切地嚎叫了起来。

还带回音的?真他妈难听,我让你叫!八六靠到近处就是一个强劲有力的侧踹,一脚踹在草原狼的脑袋上面,强大的冲力推动着狼头狠狠地一晃,直接就将狼脖子给扭断了。

提膝,出脚,八六的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简直就是如同行云流水般优美。虽然营地组织的多次围猎活动,八六从来就没有一次身为主力队员的殊荣,但是,没吃过狼肉还能没见过狼走路吗?

对于草原狼了如指掌的八六,完全有一个提前量将牛蹄踹向预定位置,等到傻狼的脑袋自动送上蹄去……

“哎哟!”叫声中带着九分惊讶一分愤怒,原来这理想和现实之间还是有着不少差距的。想象中草原狼被一脚踹飞的情景竟然是没有出现,但见那草原狼在跳向牛蹄的过程中迅速地脑袋一偏,顺势在八六的小腿上咬上了一口。

幸亏八六向来就有着装备数层皮甲的习惯,草原狼的利齿仅仅是戳穿了两层皮甲就无以为继了,所带来的,更多的是意外。

计算失误的八六立即收起了轻视之心,单脚跳起的同时,先前抬起的左脚下压,右脚则顺势上升,同时轻轻地把腰一扭,集全身的力量于右脚,朝着咬人不成正待跑开的草原狼屁股猛地一脚,一下子竟然踢飞了足足十几米远,这还不算落地后被惯性抡出老远的那段距离。

不知道南瓜怎么样了,八六颇为担忧地想着,祈祷他逃跑的方向有着很多很多的大树吧!

跑过一个不甚凶险的峡谷,八六终于来到了莫高雷地区。据说血蹄村就处在莫高雷的中部地区,而最北边,则是牛头人一族的圣地——雷霆崖。

莫高雷地区主要由平原和山区组成,其面积足足有十几个红云台地那么大,相应地,这里也零星地分布着十来个牛头人营地,其中最大的自然非血蹄村莫属,多达数千人的血蹄村拥有着相当于人类一个领主军队的实力。

如果说面积是十六倍,那么边长就是四倍,也就是说从八六现在站立着的位置,跑到莫高雷的中心地带,就相当于从这里跑到纳拉其营地两个来回的距离,那可是,整整两天的路程啊!

即便考虑一下自己脚力非凡的特殊因素,最少也得一天时间吧,这还不算往回赶的时间。也就是说,即便找到了援兵,想要赶回纳拉其营地也得是三天以后的事了。

趁它病,要它命,出脚之后的八六迅速收腿,全速朝着草原狼摔落的方向跑去,直到快要接近时才高高地跳起,一只高举的左脚早就蓄满了劲道,只待那么一脚狠狠地踩下去,将草原狼踩个粉碎才是甘心。

这时候,刚刚还在装死的草原狼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四肢微微弯曲,“嗖”地一声就弹了出去,毫发之差躲过了八六的那一下重脚。

锻炼了两年有余的强力腿劲于这个时候爆发出来,虽然高高提起的左腿来不及踩下,但见八六伸得笔直的右腿一收一放之间,正好踢在了弹射而出的草原狼那脆弱的肚子上。

急切间的力量并没有多大,却是正好踢中了草原狼的脆弱所在,眼看着那家伙鼻子耳朵都已经开始往外冒血,甚至连站都快要站不稳了。

胜负已经分晓,八六稳步地朝着草原狼走去,心想正巧离开营地的时候忘了带干粮,没想到这么快就有肥肉送上嘴来了,是煮了好呢还是烧烤啊?煮的营养价值高一些,而烧烤的却要好吃得多,不过既然没带锅出门也只好将就着烤了……

三天时间,足够发生太多太多的变化,奈何八六已经没有了任何选择,往回赶和送死无异,去血蹄村寻求援兵或许来不及解除掉营地的威胁,但至少可以给自己一个保住性命的理由。

说不定还可以在路上遇到其它的牛头人营地,虽然未必能够召集到多少援兵,但是聊胜于无,再怎么也比胆小怕死的自己强得多吧!

或许是跑得急促了些,当八六发现自己被一只草原狼盯上的时候,他已经来不及回避了。

四肢着地的动物,拥有着依靠双腿行走的人们,所无法比拟的速度优势,这却是判断大部分动物是否为智慧生物的主要标准。虽然四条腿的斗猪号称是刺背野猪人的忠实跟班,但它们在全世界的四肢动物当中,稳稳地处在了食物链的最底层,否则,又如何甘心托庇于野猪人?

无论个体还是群体,草原狼的战斗力都远远高于斗猪,粗壮的四肢、锋利的牙齿以及爪子,当然让牛头人最为忌惮的还是其迅捷的移动能力,那是以八六之能也不敢说一定能够达到的飞奔速度,那是才转过一个念头就已经飞奔到身前的恐怖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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