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初闻(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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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方笑云有些飘飘然,忙在心里警告自己要谨慎,别轻易上了老家伙的当。

你是尘世间的一只蚂蚁,别为了一颗糖豆卖命,况且那只是颗空心糖。

“你觉得值不值?”老神仙忽然问。

“傻瓜才这样做。”方笑云挥舞着拳头。

......

......

事实上,关于值不值的问题,回答起来真的很难。老神仙讲了那么多限制、危害,都改变不了一个基本事实:夺命术让施法者多出一条命!为此目标,纵有再多的缺陷也有人愿意。另外,谁规定魔胎只能成长到通玄、或与之相当的境界?修行路上那么多神奇,难保没有法子克服困难,使之像本体一样不断成长。

“就你还人品?”老神仙觉得这货太不要脸。“我老人家还差不多。”

“彼此彼此。”方笑云大声赞美,心里暗骂老家伙好不要脸。

“不学是对的。”老神仙收敛神情,严肃说道。“修习此法既有大祸,还有大患。”

表面看,分神夺命似乎比夺舍更好,但要注意第三处关键,此功法有三难、三患。

三难之第一难,做种的炉鼎难找。要求是女性,修行者身份,资质要好,境界越高越好,还要求是处子。这几条分开都不算难,合而为一后相当麻烦。第二难,做种只有一次机会,做种成功并不一定就能养成魔胎,中途失败,送出去的分神无法收回。第三难,魔胎养成极为不易,代价高昂,一般人养不起,养不活。

再有,夺命术并非只能施展一次,施法者可以不断尝试,直到培养出足够满意的魔胎,以之为主又有何妨?

以上都是好处,值得人为之冒巨大风险。方笑云并非不懂得其中未尽之意,但他修行之路已绝,根本达不到分神分魂的地步。担心老神仙试探自己,他在回答的时候格外果断,力求坚决。

“神宫是修行界的耻辱,神官是人族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说的好。”

老神仙赞赏的目光看过来,“孩子,你有一颗纯洁的心,只是把正义与善良隐藏太深。”

除此三难还有三患,第一患,送出分神不是没有代价,为确保分神顺利成长,夺命术送出的分神包含有本体灵魂之力。不用想也知道,撕裂灵魂会对本体造成损害,可能伤及根本。第二患,魔胎拥有本体记忆,但它毕竟是独立生命,成长壮大到一定程度会诞生独立人格,生出背叛的念头。为避免发生此种状况,本体多半会将魔胎禁锢起来,只令其修行,不与外界有任何接触。

不仅如此,本体还需要时常以秘法与之同化,巩固主、从关系。即便这些全部做到,而且都成功,魔胎对本体的实际意义依旧不是太大。

不妨假设魔胎天赋出众,修行也一直顺利,进展很快,三十岁之前完成通玄......这种成就不算卓越,但可称得上优秀。之后的问题在于,通玄之上需要突破心劫考验才有机会更进一步,一个自始至终在封闭环境下修行、从不与外界有过接触的人如何渡过心劫?

或者应该这样问,如此单调的生命历程,怎会有心劫?

最后结论是,闻道境、及以上修行者,冒巨大风险、耗费无穷精力修习夺命之法,只得到一具通玄分身,当本体遇到重大危机时,可以通过收回分神增加一些生命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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